发布日期:2023-04-13
根据《武汉理工大学js333线路检测中心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 - 百度百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-考核”制招生方案》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实施细则,具体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。
组 长:李晓彬 孙孝文
副组长:程细得 胡华南 李春梅 孔祥韶
组 员:宋利飞 乐京霞 孙 亮 贺玉海 吕 松 尚前明 汤旭晶
杨留名 袁 坤
二、“申请-考核”资格
根据《武汉理工大学js333线路检测中心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 - 百度百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-考核”制招生方案》, 通过我院资格审核、进入我院公示入围名单的考生可参加我院“申请-考核”。
三、考核方式及内容
1、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
(1)考核时间与地点
笔试考核时间:2023年4月15日 上午9:00-11:00
面试考核时间:2023年4月15日 下午14:00-18:00
考核地点: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主楼2层(具体见后续官网通知)
(2)考核内容
①笔试,满分100分,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水平、专业基础和综合素养。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。
*审核合格的科研经费博士的考生,可不参加笔试环节的专业基础和外语水平考核,仅提交研究计划书。研究计划书得分即为笔试得分。
笔试内容如下:
申请考生根据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,针对自己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,做不少于15分钟的PPT,包括申请考生的研究成果、科研技能、科研潜力、语言运用与表达以及科研计划等。PPT须在4月14日中午12:00前以“报名号_姓名_报考导师”命名发送至邮箱chndygb@163.com。考生汇报后进行专家提问,时间为15分钟左右,专家组围绕基础理论、研究方法、前沿热点等方面提3-5个问题。专家提问结束后考生需在30秒内开始作答。计分标准如下:②面试,满分100分,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。
●研究成果(10分)
主要考察考生目前取得的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独立完成的程度。
●课题背景(10分)
重点考察考生国内外文献的阅读情况,以及对研究领域的掌握情况。阅读相关领域文献是否充分,是否了解国内外的学术动态。
●研究方案(30分)
重点考察考生主攻方向是否明确,技术路线是否正确,研究方案是否合理,理论、技术、经济的可行性论证是否科学、准确,是否有望获得知识创新或技术创新成果。
●科研能力(20分)
重点考察考生对科研所需的各项能力,如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的掌握情况。
●综合素质(20分)
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思维的敏感程度、科研态度、个人修养、为人处事态度、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情况。
●现场表现(10分)
主要考察考生PPT制作质量,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能力、对问题的理解程度以及英语阐述能力。
(3)考生成绩
考生总成绩由笔试、面试两个环节的成绩组成,满分按100分值计算。综合考核总评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,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的依据,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
(4)对于符合免笔试学术条件、已在入围名单中公示免笔试的非定向申请考生(不含科研经费博士),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,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,参与全体考生排名,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择优录取。
2、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
(1)考核时间与地点
面试考核时间:2023年4月15日9:00-18:00
考核地点: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主楼2层(具体见后续官网通知)
(2)考核内容:
面试:满分100分,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。
申请考生根据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,针对自己工作中取得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,做不少于15分钟的PPT。PPT须在4月14日中午12:00前以“面试编号+考生姓名”命名发送至邮箱chndygb@163.com。考生汇报后进行专家提问,时间为15分钟左右,计分标准如下:
●研究成果(20分)
重点考察考生已发表的论文、获得的专利、软件著作版权等相关研究成果的理论创新和实际应用情况。
●专业技能(30分)
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、工程实践能力、综合能力等。
●科研能力(30分)
重点考察考生科研所需的各项能力,如数据分析和处理技能的掌握情况,以及科学研究的潜能。
●综合素质(20分)
主要考察考生考核汇报及答辩过程中口头表述能力、回答问题的情况、外语水平等。
(3)考生成绩
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,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
四、“申请-考核”工作具体安排
我院定于4月15日进行2023年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工作,考生参加考核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、准考证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,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,该生复试成绩为零,不予录取。
考生需将《武汉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》(须加盖公章)、《武汉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》于面试前在考务室将纸质版交给工作人员。
五、拟录取原则
(一)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、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,不予录取。
(二)博士研究生考生录取按照计划类型、导师接收指标、录取原则和考生统考成绩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。
六、其它说明事项
1、考核结束后3天内,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,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。
2、学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后公示,公示网站为:“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”(http://gd.whut.edu.cn/)和“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”(http://xxgk.whut.edu.cn/)。
七、考生咨询及申诉流程
咨询电话:027-86581133
监督电话:027-86551196
申诉流程:考生如对考核资格、程序、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有质疑,须以书面形式将质疑问题反馈至js333线路检测中心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 - 百度百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(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js333线路检测中心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 - 百度百科楼302室)。
申诉受理截止日期:公示有效期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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